神聖空間和物品 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的聖餐教導
作者|吳孟翰(台灣神學研究學院新約副教授)
▎第三世紀敘利亞基督徒聚會的家居教會(house church)遺跡。Photo by CC BY-SA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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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聖」的觀念因人而異。
● 「神聖」至少包含個人、群體和他者三個面向。
● 神聖的空間和物品,應該讓我們對這世界有另類的憧憬。
引言:你的「神聖」不一定就會是他人的「神聖」
哲學家、社會學家、聖經學者等提醒我們,對不同的人而言(不論是族群、政治、宗教、性別、文化等),他們的社會處境(包括所處的空間和地方)會形塑他們的世界觀,帶給他們不一樣的預設(pre-understanding)。比如基督徒熟悉的羅馬書七章15節:「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反而去做。」倘若從西方個人中心的世界觀來閱讀這句經文,我們會忽略保羅所面對的,是在羅馬帝國下群體之間的權力關係,而不是純粹個人內在、道德掙扎。從群體的角度,我們可以理解社會的監視和壓力能造成信徒雖然「願意」做,但他們「並不做」;反之,他們所「恨惡的」,「反而去做」。故此,倘若基督教鼓勵出版新的聖經翻譯和註釋書——即強調聖經經典與信仰群體的關係性,那麼在這一期雜誌關於「神聖空間和物品」的主題,我們也需要問:「神聖」是對誰而言?「神聖空間和物品」如何被發現、建構或維持?它們在我們日常生活中的意義是什麼?扮演什麼角色和功能?通過這些提問,希望讓信仰生活與神的話語,有更廣和更深的對話。我們也意識到這些提問涉及詮釋和權力關係,尤其是在聖經裡,神的形像常藉由我們對王(權)的想像和呈現,勾勒出來。
一、神聖:個人、群體和他者的意義層面
神聖(sacredness或holiness)帶給人的戰戰兢兢,不僅是個人的,也是社會性的。社會雖然會利用並營造神聖性,但神聖有其不可被化約的奧祕性。一九八○年代聖經學者開始強調「榮譽」與「恥辱」作為聖經的基本文化價值觀之前,人類學家和社會學家早在一九六○年代就指出,榮譽同時展現個人、群體和他者的概念和實踐。皮特–瑞佛斯(Julian Pitt-Rivers)多處提到:「所感受的榮譽成為所索討的榮譽,所索討的榮譽成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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