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同的價值觀 不同的實踐方式

為什麼同樣信仰的人卻在信仰實踐上有很大的差異?
校園雜誌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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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0日 上午 7:59

實踐/文化

作者|蒂姆.穆霍夫(Tim Muehlhoff,美國拜歐拉大學傳播學教授)、理查德.朗格(Richard Langer,美國拜歐拉大學神學和聖經研究教授) 

翻譯|季小玲 

校編|Yiting Tsai

三十年前,民主黨的柯林頓(Bill Clinton)當選總統幾天後,我正主持一個小組組長會議。其中一位政治信念強烈傾向共和黨的小組長建議,鑒於最近的選舉結果,應該有一段哀慟的小組時刻。有些人點頭表示同意。但是,這真的是個好主意嗎?

我向在座的小組長說,有大約百分之八十的福音派基督徒會將票投給共和黨,這似乎是多數人都知道的事實。然後,我要求所有小組長拿一張紙,寫下他們小組中可能把票投給民主黨的二到三個人。結果是一片死寂。沒有人動筆。

最後,一位小組長發言,說他們認為小組中沒有人把票投給民主黨。我指出,如果我們的會眾結構確實反映福音派教會在全美國的平均樣貌,那麼,一個十二到十四人的小組中應該至少三人投票給民主黨。我只是要求他們停下來想想那些人會是誰,以及,如果我們在小組裡一同哀慟選舉結果,這些弟兄姊妹可能會有什麼感受?我說完後,組長會議出現一段尷尬沉默的時刻。

大家意識到,以哀慟來開始小組聚會可能不是一些小組員想見到的畫面。他們也意識到,在接近選舉這幾週,他們在小組裡的禱詞也可能同樣令一些弟兄姊妹感到疏離。我們漠視小組內潛在政治信念的多樣性。

信念即信仰

根據字典,信念(conviction)的定義為:一種固定的或堅定持守的思想,一種我們不會輕易放棄的想法。然而,儘管我們對算數結果也有類似的想法,但我們通常不會稱之為信念。信念不僅僅關乎日常或一般的事實,而是關乎信仰。我們可以說,信念是堅定的道德或宗教信仰,引導我們相信我們所相信之事,並影響我們的行動或選擇。信念切斷我們對喜好/品味的堅持(畢竟無關道德問題),也切斷那些我們雖相信但隨時可放下的想法(沒有相信到足以改變我們的行為)。

請注意,這個定義帶出兩種不同的信念,我們可以稱之為「絕對信念」和「個人信念」。絕對信念之所以被稱為絕對,並不是因為我們對這些信念有強烈的熱誠,而是因為我們認為它們應該「絕對」適用於每一個人。它們是普世性的;它們既適用於我們自己,也適用於我們的鄰舍。重要的基督教信經就是這種絕對的例子。

另一方面而言,個人信念是「我們個人」相信的東西,引導我們個人的行為,而我們知道其他人未必需要跟我們一樣。有人可能因為自己一名家庭成員曾被酒駕司機撞死,而擁有此生拒絕喝酒的信念。我們也許會堅持這個信念,但我們也知道,不是每個人都會有這個信念。我們在這裡對信念做的區分也並不是什麼新鮮事;只是單純反映奧古斯丁的名言:「在基要的事上要合一,在非基要的事上要有自由,在一切事上要有愛。」

那麼,我們應如何塑造深刻的基督教信念,卻又不使教會分裂呢?讓我們更深入了解信念本身。

實踐信念的光譜性

信念就像光。在光譜上有多種顏色和狀態。例如「上帝按自己的形像造人」是根基於聖經的永恆神學真理(創一26),這種信念可以被稱為認信信念——也就是「所有基督徒都應有」的絕對信仰。

在幾章之後的創世記九章5~6節,這個真理被塑造成一個道德要求:禁止殺人,因為所有人都是按照上帝的形像創造的。而這種道德指令可以進一步擴大到一套「積極重視所有人類的生命」的主張。稍微拆解一下,我們就會發現,重視人的生命並不僅限於「反墮胎」的口號,而是更廣泛的行為,如紅衣主教伯納丁(Joseph Bernardin)提出「具有一致性的生命倫理」(consistent ethic of life)。這樣的道德觀既反對墮胎,也反對安樂死、戰爭和暴力。它也可能包含非常積極的內涵,例如支持承載上帝形像的人都能有基本的自由:根據自己良心敬拜的自由,或是能獲得食物和居所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自由等。

這些日益增加的判斷力之所以出現,並不是因為我們在聖經裡發現愈來愈多明確的教導,而是因為我們愈來愈明白聖經所說的「人類是上帝按自己的形象所創造」這個認信信條的含義。這些含義可以總結為一個核心價值的陳述,例如:「每個人都應該受到保護,免受危及生命的傷害,並獲得生命能茁壯成長所需的基本物品。」

顯然,我們正在光譜上移動,變得愈來愈具體。我們認信的含義及道德指令正在塑造我們靈魂的核心價值—慾望和追求。然而,這些「核心價值」還不夠具體。最終,我們必須辨別出具體的「行事規範」。我們必須決定,禁止奪走承載上帝形像之人的生命,是否意味我們應該反墮胎和死刑,或者「只反對」墮胎。

請注意,當我們在光譜上移動時,每多走一步都會令我們的信念更加具體,而隨著信念愈來愈具體,也使信念愈來愈有爭議。起初,聖經裡明確的陳述或普世信經的內容確保所有基督徒有一定的共識,對這些事的信念是絕對的和普世的。然而,當我們做出的判斷愈來愈具體,我們的文化、風俗、歷史背景和傳統智慧就愈多影響我們所做的結論,因此,大家的觀點也變得愈來愈多樣化。

我們可以這樣區分光譜上的想法:有具有絕對性的事、有具有爭議性的議題,以及其實並不屬於這個光譜,而僅關乎個人喜好的事(但可能已變成強加於人的信念)。在光譜的其中一終端是「絕對性的事」,然後是愈來愈有爭議性的部分(基督徒之間的想法不同)。個人喜好並不屬於光譜,因為這些喜好無法形塑基督教信念。

四種層次的信念

認信信條(Confessional beliefs) 

認信信條為基督教立定界限,也為教會和個別基督徒的信仰和實踐奠定基礎。它們經常在信經中出現,如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通常教會會在公共禮拜中一同背誦。通常以「我們相信」開頭,而不是「我相信」。

顧名思義,認信信條的內容為一種信念,而不是一種行動。認信信條的內容述說上帝的屬性、關於人類及救恩等等永恆不變的神學主張。教會和個別基督徒必須決定,在他們所處的特定時代和文化環境中,「尊耶穌為主」對他們而言意味著什麼。

道德要求(Moral mandates)

辨識道德要求及屬靈指令是「開始實踐」我們認信信條的第一步,也就是將他們真實活出來。和認信信條一樣,道德上和屬靈上的要求對基督徒來說是普世性的或接近普世性的。認信信條及道德要求皆根基於聖經裡的教導及命令,道德要求的實踐對應/呼應我們在認信信條看到的神學主張

我們可以用「要求」一詞來理解這個概念,但我們也要注意,這個詞涵蓋更廣泛的意義。「道德要求」的其中一部分是關乎如何正確敬拜上帝和委身於上帝的屬靈議題,其他指令則涉及我們如何對待人類同胞的道德議題。

核心價值觀(Core values) 

道德和屬靈指令都需要進一步說明。因此,我們把信念光譜的下一步稱為「核心價值觀」:這關乎我們認為重要、真正重視的事。

道德心理學家或社會學家通常會用「價值觀」一詞稱呼人們行為的潛在動機。價值觀是我們渴望見到的結果,引導做選擇,幫助評估政策、人物和事件。社會心理學家海特(Jonathan Haidt)提出一套「道德基礎理論」,指出人類有六個基本的價值觀面向:關懷、公平、忠誠、權威、聖潔、自由。

而擁有一套「相同價值觀」的人,為何仍會有非常不同的行為方式?原因是人傾向於同意價值觀本身,但往往不同意這些價值觀的優先次序。多數具爭議性的問題都涉及不只一種價值觀,例如,促進自由(貿易)的政策可能會削弱公平競爭的可能,或無法滿足所有人的基本需求。

或是,在討論移民問題時,每個人都可能同意人民應該服從政府,並以愛和尊嚴對待移民,但在特定情況下,對執行時的比例原則持不同意見。此外,人不會建立一個單一的、普世性的「價值等級」制度,而是會根據情況為價值定下先後順序。簡而言之,價值觀就是,即使人們有相同的起始點,也通常會走向不同的終點。

行事規範(Guidelines for conduct)

信念光譜上的最後一步是發展「具體」的行為準則。在這一步,道德使命和核心價值會在特定的文化背景下出現在實際的政策決定、對道德困境的回應,和行動計畫中。行事規範會同時考量時間、地點和受眾。行事規範回答的問題是:我如何在基督所安排給我的時間、地點和環境中,以最能榮耀基督的方式行事?

實踐智慧和知識在行事規範的形成過程裡發揮極為重要的作用。提摩太.凱勒(Tim Keller)認為照顧窮人是明確的聖經教導和道德指令,但最好的實踐方式究竟是:1)透過私人企業捐贈,由政府再分配,或是2)兩者的結合(政府增加稅收,使更有錢的人繳更多稅)?決定的過程與實踐智慧有關,對於這類問題,我們並沒有單一的「基督教的答案」。然而,我們仍必須決定自己會怎麼做。我們不可能同時實踐所有選項。

完善我們的直覺 

總體而言,對於道德和政治相關問題,我們通常有強烈的直覺感受。這並不一定是錯的—我們的良心往往憑直覺運作,在我們尚未識別、反思支持我們直覺的原則有哪些時,我們就迫切想看到某種結果。然而,透過他人的智慧所啟發的理性反思來完善並深化我們的直覺,是非常值得做的事。我們自身及我們的認知並非一切真理的來源。

耶魯大學神學院基督教倫理學家珍妮佛.赫特(Jennifer Herdt)指出,對上帝的深刻依賴,對於發展「個人品格和能力的真實性」至關重要,倚靠上帝使我們能夠承認自己軟弱、能力不足的部分,也認識到自己的和長處及能力。

我們(教會)身為一個群體/共同體被呼召一起追求真理。正如雅各所說,在追求真理的過程,重要的是理性、開放的心態,滿有憐憫和美善的果子,沒有偏見,沒有虛偽。這樣的美德能結出「正義的果實」(雅三17~18)。當我們願意敞開心胸,真誠聆聽別人的想法,我們便更能達到保羅所說的,各人都能自由的「在自己的心意上堅定」(羅十四5)。✤

——本文承蒙Christianity Today授權編輯轉載,改編自Tim Muehlhoff, Richard Langer, Winsome Conviction: Disagreeing Without Dividing the Church, InterVarsity Press, 2020。原標題為〈【CT觀點】相同的價值觀,不同的實踐方式〉,刊載於《校園》2024年11、12月號「道在物品」,頁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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