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為什麼認為「沒有嫁娶」比較好?
作者|安娜莉莎.菲利普斯.威爾森(Annalisa Phillips Wilson,英國劍橋大學新約助理教授)
翻譯|Yiting Tsai
維持未婚狀態是件好事。這句話不是我說的,而是使徒保羅說的(林前七8)。然而,儘管這些話出自保羅之口,我們今天卻不太可能在教會講台上聽到牧者熱情洋溢地宣講這些話。
我不記得自己年輕結婚時對保羅說的這些話有多大印象,當時我剛從聖經大學畢業,那裡的老師告訴每個女孩,我們實際上是來攻讀「太太學位」(師母學)的,並開設基督徒家庭和婚姻責任等課程。在那之後的歲月裡,我聽過無數個關於婚姻的講道,有些人形容婚姻為「受造物的頂峰」,有些人則跟我說,女性「一生中最大的快樂」就是為人妻、人母。教會裡婚姻課程十分普遍,基督徒有大量關於婚姻和傳統家庭價值的出版品。甚至有文章認為,若不是為了福音的緣故刻意選擇的話,聖經裡沒有任何地方贊同長期維持單身。
保羅會如何看待這些對婚姻的關注及討論呢?他會如何看待我們傾向於假定婚姻的經驗是普世的,以及我們認為基督徒應該尋求婚姻,並假定婚姻是信仰生活的重要部分?保羅可能會想知道為什麼我們「如此關注這個可能與我們對主的委身相衝突的事」。他可能會說:別再一直談論婚姻了,我認為這些單身男女如果不結婚,他們的生命會蓬勃發展。
古人結婚並非出於自願
為什麼今天的我們很難聽到保羅的聲音?部分原因是我們習慣用自己的處境來想像保羅和哥林多教會的基督徒。
哥林多基督徒的人生與我們的選擇有很大的不同,在第一世紀,幾乎每個人都會在某個時間點結婚,「尚未結婚」的情況比今天要少得多。必須結婚的壓力意味著婚姻往往是非自願的,主要不是出於個人愛情的選擇,而是社會和經濟的需求。根據屋大維(Octavius)皇帝頒布鼓勵早婚、快速再婚和增加生育的新法典,女孩子十二歲就可以結婚,多數的人在二十歲之前就結婚了—好的家長不會很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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