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斯父子新書 挑戰同性戀的不變解經和轉變詮釋

資深新約學者海斯對於教會應該如何接納同性戀基督徒的立場,觸發持相反意見者猛烈抨擊。
羅秉祥

羅秉祥

2024年9月5日 上午 3:52

聖經/神學

作者|羅秉祥(美國富勒神學院斯特芬伉儷中華研究講席教授暨中華研究中心主任,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榮休教授)

新書名稱|《神恩慈的不斷擴大範圍:聖經故事內人類的性》(The Widening of God's Mercy: Sexuality Within the Biblical Story,暫譯)。作者:海斯(Richard B. Hays)、克里斯多夫.海斯(Christopher B. Hays)。出版社:耶魯大學出版社。出版日期:2024年9月。

左為大海斯,右為小海斯。

▎左為大海斯,右為小海斯。

筆者與本書主題及兩個作者都有不解之緣,因此迫不及待閱讀此書。海斯爸爸(Richard B. Hays)是筆者在耶魯大學的博士論文聯合指導教授之一,筆者上過他在耶魯神學院幾門課。二○一一年他訪問香港期間,筆者有機會與他單獨會面敘舊。他的《基督教新約倫理學》(校園,2018)中文譯本由筆者撰寫〈導讀〉。海斯兒子(Christopher B. Hays)是筆者現在於美國富勒神學院的同事。二○一三年,筆者與龔立人合著的《同性戀的十字架:倫理學者的對話與交鋒》出版,當中也有引述大海斯在《基督教新約倫理學》的觀點。讀過海斯這本名著的人可以放心,大海斯在新作中沒有推翻前作的解經

這本書的結構很特別。第一~七章由小海斯寫「舊約中神恩慈不斷擴大範圍」,第八~十六章由大海斯寫「新約中神恩慈不斷擴大範圍」,第十七章兩父子共同撰寫「當今之世神恩慈不斷擴大範圍」。換言之,整本書約十分之九的內容是在敘述「神恩慈不斷擴大範圍」的神學主題,可以當作一本闡述聖經神學的入門書來看,到最後二十頁才正式進入教會應否接納同性戀者這個議題

舊約中神恩慈不斷擴大範圍

在本書第二章,作者指出舊約中有一個很有意思的主題,是神的慈愛超越祂的公義。從一開始,神懲罰亞當夏娃、該隱的時候都展現祂的恩慈:為亞當夏娃做獸皮衣服,給予該隱免得容易受人殺害的記號(創三21,四15)。洪水懲罰後,神向挪亞表示不會再次毀滅全地,並以彩虹為立約的記號(創八21~22,九8~17)。以色列人出埃及後,在曠野發生金牛犢事件,神向摩西表示要滅絕以色列人,並且以摩西後裔取代他們。摩西哀求後,雖然以色列人還沒有悔改,神卻「後悔∕改變心意」,宣告自己「為千代的人存留慈愛」,對人的懲罰卻只是到三、四代(出三十二10、14,三十四6~8)。作者算了一下,神的慈愛比祂的憤怒要長二百五十至三百三十三倍。同樣的情節也在民數記出現,神本來計畫要用瘟疫擊殺以色列人,但在摩西央求後,雖然以色列人還沒有悔改,神卻再次軟化,改變了原先的懲罰計畫(民十四12、17~24)。因此作者說,即使神的審判懲罰看似縮小了蒙福的範圍,但神仍然樂於改變心意,額外地展現祂的恩慈寬廣。(和合本修訂版中「改變心意」出現了十四次,在原來和合本中只是譯為「後悔」。)

整個第三章處理一個平常教會罕有提及的個案。民數記記載以色列人進迦南地前,西羅非哈的五個女兒(第二十七章)敢於挑戰摩西的規矩,要求將來在承繼土地上有一個比較人道的待遇,女兒也可以承繼分配給父親的土地。神很爽快地答應他們的請求,肯定她們的投訴有理,修改祂之前告訴摩西的簡單規則(土地分配與每家男丁人數成正比例,見民二十六52~56)。因此作者說,對於何種安排更公道,神似乎表達出一個當時候人沒有想過的彈性。再者,進入迦南地後,在實際分配土地時,這五個女子再次提醒約書亞要分土地給她們(書十七3~4),可見人需要主動提醒他們的領袖不要冥頑不靈,要彰顯神的恩慈。(筆者與謝挺老師製作的《舊約倫理雙聲道》Youtube節目中,討論民數記時用了一半時間處理這個案例。)

第五章的題目是拓寬疆界。很多人對舊約的刻板印象是神鼓勵以色列人採取狹隘民族主義立場,排斥外族。申命記七章1~2節記載摩西吩咐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時,對迦南七族要採取「滅絕淨盡」政策。但在日後歷史中,我們發現這個政策並沒有落實。作者特別指出大衛朝廷中他最信任的文官武將包括不少外族人。再者,到了先知書,神對這些外族的態度有巨大變化,例如「耶和華說:以色列人哪,我豈不看你們如古實人嗎?我豈不是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地,領非利士人出迦斐託,領亞蘭人出吉珥嗎?」(摩九7)原來以色列人的得解放歷史不是獨一無二的,古實人、非利士人、亞蘭人都同樣受耶和華眷顧。「當那日,必有從埃及通亞述去的大道。亞述人要進入埃及,埃及人也進入亞述;埃及人要與亞述人一同敬拜耶和華。當那日,以色列必與埃及、亞述三國一律,使地上的人得福;因為萬軍之耶和華賜福給他們,說:『埃及-我的百姓,亞述-我手的工作,以色列-我的產業,都有福了!』」(賽十九23~25)作者指出,透過先知的宣告,神要以色列人的眼界大開,不再閉門孤芳自賞,慶幸自己是神的選民,瞧不起外族人。先知不是要以色列人放棄自己的身分,而是要他們瞥見一個超越部落主義、富有仁慈和憐憫的世界。

第六章的一半篇幅在討論約拿書。作者特別指出先知書多次記載神改變祂的心意,不再降災懲罰(耶利米書四次、阿摩司書兩次、約拿書兩次、約珥書一次)。約拿書結束於神表達的感慨:「何況這尼尼微大城,其中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有十二萬多人,並有許多牲畜,我豈能不愛惜呢?」(拿四11)作者指出這卷書很有意思,我們不僅看到神改變心意,而且同時看到人傾向於抗拒神的改變,因為這使得為神發言這工作變得困難和複雜。先知是一種發言人,傳道人也是。發言人通常只在乎要一個清晰一致及不變的信息。

拉斯特曼(Pieter Lastman)於1621年繪製的《約拿和大魚》(Jonah and the Whale)。

新約中神恩慈不斷擴大範圍

本書第八~十一章處理福音書。作者首先在第八章指出耶穌呼籲人重新思考他們的身分及與他人的關係,包括那些他們之前認為是外人∕異類、不受歡迎、不道德或具有威脅性的人。簡言之,耶穌不僅呼籲他們接受恩慈,也要施予恩慈。

第九~十一章處理耶穌與當時宗教領袖的衝突。文士與法利賽人都是非常敬虔的人,他們熱衷於維護聖經權威及聖經對聖潔生活的要求,因此就「如何守安息日」問題與耶穌有嚴重衝突。耶穌不是反對守安息日,但在特殊處境,耶穌願意在安息日治病,因為安息日的用意與得醫治吻合。作者感嘆文士與法利賽人不由分說,慣性要求大家維護上帝律法,以致對人的受苦無動於衷(第九章)。此外,法利賽人向耶穌的門徒投訴:「你們的先生為甚麼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飯呢?」(太九11),耶穌的辯護是引用舊約中神自己說過「我喜愛良善∕恩慈,不喜愛祭祀」(何六6)。作者指出法利賽人稱呼某些人為「罪人」,正是人的自以為義作祟;他們好像浪子比喻中的長子,認為弟弟這個「罪人」不配父親的恩慈。然而耶穌樂於與「稅吏及罪人」做朋友,因為耶穌的使命正是要呈現神的恩慈不斷擴大範圍。作者希望這個故事猶如一面鏡子,讓教會中那些傾向於自以為義並鄙視他人的基督徒看到自己的真面目(第十章)。

作為猶太人等待已久的彌賽亞,當時的人期待耶穌來復興以色列民族。但是在福音書中,耶穌也願意把神的恩慈擴大範圍至外族人:羅馬百夫長(太八5~13)、迦南婦人(太十五21~28)、撒瑪利亞婦人(約四4~42)、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路十25~37)等。作者認為當時的宗教領袖為了要保護以色列人對律法的順從、聖潔、及獨特地位,對舊約律法採取一個狹隘、字面的詮釋。耶穌不是要推翻舊約律法,而只是以恩慈為大視野重新詮釋律法。對當時人來說,耶穌這樣挑戰傳統規範,當然使他們吃驚(第十一章)。

第十二~十五章的討論焦點是使徒行傳中神恩慈不斷擴大範圍。一方面,腓利願意為衣索匹亞太監施行水禮(第十二章);另一方面,掃羅則熱心迫害基督徒。作者指出這個對比非常鮮明:腓利慷慨地跨越文化和種族界限,向外人延伸神的恩典;而掃羅則熱心於監督上帝子民的界限,懲罰迫害那些偏離他嚴格規範的基督徒。及後保羅的脫胎換骨經歷,反映了後來他自己說的「心意更新而變化」(第十三章)。彼得也有類似經歷,在異象中非常介懷潔淨與不潔的分別;然而聖靈感動他願意跨越藩籬,帶領羅馬百夫長哥尼流和家人信主,並為他們施行水禮。可是,在耶路撒冷的保守基督徒卻投訴彼得「你進入未受割禮之人的家和他們一同吃飯了」(徒十一3),他們關心的不是主內一家,而是與「不潔」的外邦基督徒要保持距離(第十四章)。

整個敘事的高潮是耶路撒冷大公會議(第十五章)。雅各雖然沒有保羅及彼得的經歷,在聽取各方經歷的回報後,他驀然回首想起一些很熟悉的舊約經文,並發現新的涵義:「雅各就說:『諸位弟兄,請聽我的話。方才西門述說神當初怎樣眷顧外邦人,從他們中間選取百姓歸於自己的名下;眾先知的話也與這意思相合。正如經上所寫的:……』」(徒十五13~16)。作者認為這正是一種「逆向閱讀」(reading backwards),當信仰群體經歷聖靈新的工作,需要在神學上弄清楚是怎麼一回事。他們回去熟悉的經文中,發現舊經藏新意。這種驀然回首的舊經新解,看到潛藏伏筆的深意,在新約中普遍存在。(大海斯於二○一六年出版一部名為《聖經倒著讀:福音書教我們的喻象讀經法》Reading Backwards,校園書房,2022〕的專著。)大公會議結束後,他們撰寫一封牧函發給所有外邦人教會,表示這乃是「聖靈和我們」的決定(徒十五28)。作者並且透過這段經文整理出信仰群體該如何從事道德辨識:(1)對聖經經文富有道德想像力的重新詮釋,(2)關注上帝當前所做的事,(3)信仰群體自己親力親為做辨識。

在第十六章,作者討論羅馬書第十四~十五章中教會內與教義無關的爭議。保羅的處理辦法是:當大家無法化解分歧時,大家可以堅持自己立場,但不要彼此論斷定罪,在基督愛中互相接納,維持教會合一。「你們要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羅十五7)

聖經倒著讀:福音書教我們的喻象讀經法/Reading Backwards:Figural Christology and the Fourfold Gospel Witness

作者:海斯(Richard B. Hays) 

譯者:譚達峰 

出版社:校園書房出版社 

書系:讀經生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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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恩慈擴大範圍至同性戀者

到了最後一章,兩位作者終於正式提出他們的論證。他們認為以往教會對同性戀的討論大都只停留在幾段經文的解經(創十九1~9;利十八22,二十13;羅一18~32;林前六9~11;提前一10)。他們認為這些經文的意義是相對清晰的,他們的確反對同性性行為,認為同志釋經是徒勞無功的(參羅秉祥與龔立人著《同性戀的十字架》,頁42~50)。大海斯重申,除了對上述那段耶路撒冷大公會議的經文應用有所不同外,他仍然持守《基督教新約倫理學》第十六章〈同性戀〉的所有解經。

可是我們對聖經的理解及詮釋不能見樹不見林,上文解釋的聖經大敘事比這些孤立的教導更重要,我們需要重新聚焦在這個大敘事的「深層邏輯」。上述大敘事說明上帝的恩典和憐憫經常超越那些排斥和譴責特定人群的禁令和限制—即使這些禁令在之前聖經文本中明確出於上帝。貫穿舊約和新約的聖經敘事有一條恩慈的軌跡,這條軌跡引導我們歡迎同性戀者,不再將他們視為「外人和客旅」,而卻是「與聖徒同國,是上帝家裡的人」(弗四19)。接納同性戀者並不是對聖經信息的拒絕,而是對上帝廣大恩慈故事的更完整擁抱。
有些教會領袖會馬上抗議,既然大海斯仍然相信保羅反對同性性行為,為何大膽不顧保羅反對?作者指出已經有四個案例,是教會於新處境中、在聖靈帶領下,以聖經大視野凌駕某些具體教導。

1. 奴隸制度:新舊約聖經不單容許,而且還主張信主的奴隸要忠心服從自己的主人;對聖經作者而言(如保羅),奴隸制度是正常社會生活一部分。因此西方教會長期以聖經為根據堅持奴隸制度;美國教會因此出現大分裂及導致國家至今唯一的內戰。儘管保羅白紙黑字贊成奴隸制度,教會後來為何放棄這個堅持?因為在新處境,教會在聖靈光照中發現這個具體教導與神的恩慈及公義這個整體心意不合。

2. 禁止吃血:這是耶路撒冷大公教會對非猶太人基督徒的明文規定(徒十五19~20、28~29),但很快就受到教會的漠視。

3. 男女從屬關係:保羅多次規定姊妹在教會中要「安靜……,閉口不言……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林前十四5~36),禱告或講道要蒙頭(林前十一2~16),「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地順服」(提前二11~15)。因此今天美國有些福音派教會(包括全美國第一大宗派美南浸信會)仍然以聖經為根據反對姊妹在教會中擔任牧者、崇拜講道,連成人主日學班上有男性都不可以教。然而,因為社會處境改變,今天婦女與以前婦女在社會中角色大相徑庭,在聖靈帶領下,當代很多教會以更大聖經視野來凌駕保羅這些具體教導。

4. 離婚與再婚:耶穌堅決反對離婚及再婚,指出再婚生活是犯姦淫,是罪(可十2~12)。因此以前有些美國福音派教會禁止再婚弟兄姊妹參與領聖餐,但後來也在聖靈帶領下,擱置這個嚴苛規定,讓這些「罪人」領聖餐。(在教會中有哪些基督徒不是罪人?)

上述四個先例,都是當代教會在新處境及聖靈帶領下,以聖經大視野凌駕聖經中一些具體規定;海斯父子認為聖經中對同性性行為的禁止可以成為第五個案例。同性戀伴侶,只要在一個天長地久、忠貞不二的委身關係中(根據耶路撒冷大公會議「禁戒淫亂」決議;徒十五20),可以在教會中接受水禮、領聖餐、進行婚禮,及接受按立為牧師。在《基督教新約倫理學》中大海斯建議有同性戀傾向的基督徒保持獨身,在新作他的立場改為既然神也說「那人獨居不好」,當他們的同性性傾向是根深柢固更改不了的時候,教會就接納他們締結忠貞的伴侶關係吧。換言之,大海斯對聖經經文原初意義的理解(exegesis)沒有改變,改變的只是對經文的當代詮釋應用(hermeneutics)

個人經歷

正如彼得對外邦基督徒的接納,部分原因是他親身體驗,親眼看到聖靈的恩賜澆灌在哥尼流一家人中,大海斯對同性戀基督徒的視野改變,部分原因也是親身體驗。話說二○二一年大海斯母親去世後,他安排安息禮拜在她在家鄉參與的教會舉行,那是一個聯合衛理公會。然而,大海斯的弟弟竟然通知大海斯他會拒絕參與這個安息禮拜;儘管他們母子關係很好,他就是不願踏足這個教堂。為什麼?
美國聯合衛理公會這個宗派在以往十年就同性戀信徒這議題有嚴重內部分歧,有些教會選擇在自己會堂中實行同志友善政策,在教堂外掛上彩虹橫幅;大海斯母親家鄉的教會正屬於這種教會。大海斯弟弟認為只要他踏足這個教堂,就等於公開支持這個教會的同志友善政策,支持一個違反聖經教導的教會。弟弟對這種教會的杯葛,導致他也杯葛母親的安息禮拜。大海斯願意息事寧人,換了另一個教堂。但弟弟這個態度讓他非常震撼,這個意想不到的衝突,正正戲劇性地展現了當前正在分裂各地教會和家庭的悲劇性爭議。為何基督徒之間為了這事要樹立敵我矛盾?

一九九六年《基督教新約倫理學》原書出版,第十六章討論同性戀。當年大海斯的立論是一個對教會的建議,他希望教會以此為基礎而展開進一步的對話,而不是以此來結束對話。當年他在這章已經鼓勵教會要歡迎同性戀者,但很不幸很多保守教會卻以海斯這章來排斥同性戀者參與他們的教會生活。海斯為此而非常難過及在新作對他們道歉。
大海斯參與的教會正是屬於同志友善那種,這些年來,這裡教會生活令他認識了更多同性戀基督徒,他們都是重生得救,而且有事奉的恩賜及熱情。因此,大海斯願意重新思考這個議題,對於聖經中「神恩慈的不斷擴大範圍」這個敘事有一個重新聆聽的方式。

結語

本書提供一個別開生面的聖經神學論述,提出一個保守教會極度需要聆聽的聲音。與《基督教新約倫理學》一樣,大海斯重申這本書並非嘗試一錘定音,而只是拋出一個打破僵局的討論建議。作者願意接受有些教會沒感到聖靈帶領,仍然堅持傳統觀點,但大家應彼此接納,而不是彼此排斥。當代華人教會兩代之間就這個議題也似乎陷入僵局,甚至導致年輕人出走,我們不妨以此書來建立一個對話空間;我們可以不同意此書的結論,但對此書不聞不問的鴕鳥政策對教會發展非常不利。

筆者對此書論證最大保留之處是其用語。只是就彼此委身的同性伴侶而言,此書提出的新思考方式值得討論。然而,書中除了用 gay and lesbian之外,有時候也談及「性小眾」(sexual minority,十五次),甚至談及LGBTQ(二十三次),這尤其大量出現在小海斯撰寫的部分;這個做法有偷換概念及以偏概全之嫌。值得注意的是,大海斯解釋新約的部分,LGBTQ這詞一次都沒有出現過,而且他強調一個忠貞不二的關係,這個堅持與「酷兒」(Queer)立場互相矛盾。因此,在這本合著中,兩個作者之間立場其實還是有明顯差異。此外,大小海斯都以一章來討論神對太監的接納(第七、十二章),這個事實沒有爭議;然而,在討論過程中他們卻推出神接納性小眾這個結論,這明顯是誤導的,因為當代關於性小眾的討論與當日的太監可以相提並論之處甚少。同樣,這種推論謬誤出現在小海斯筆下尤其多。

——本文原標題為〈【神學前沿】聖經學者恐晚節不保?關於同性戀基督徒的不變解經和轉變詮釋〉,刊載於《校園》2024年9、10月號「你的呼召需要一點冒險:6個詮釋呼召的探索之旅」,頁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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